5月12日上午,乳山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2020年度露天燒烤整治行動新聞發布會。乳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介紹了2020年度露天燒烤整治工作安排情況。
整治時間
5月12日至10月31日,具體時間將根據氣溫變化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時間。
整治措施
一是將城區劃分為六大區域,抽調相關中隊分區進行夜間值班巡查,每個區域每晚安排不少于兩人值班。
二是值班巡查中發現違規露天燒烤、店外就餐行為,立即進行拍照、錄像取證,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第二天進行立案查處。
三是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將聯合市場監管、環保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
整治重點
一是在主城區范圍內,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進行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露天經營大排檔,或者為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露天經營大排檔提供場地。
二是未經審批,在主城區范圍內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在城市道路兩旁、廣場、河岸等公共區域從事餐飲擺桌經營。
三是金谷園、羅馬陽光城兩處室外就餐區暫停店外擺放餐桌就餐,根據疫情的防控情況再確定店外擺放餐桌就餐的開放時間。
四是餐飲業戶必須安裝功能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并定期進行清洗維護,杜絕油煙擾民問題的發生。根據《乳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在市區內燒烤業戶嚴禁使用炭烤爐具。
這些行為將被懲治
一是對于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行為,將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二是對于違反規定在禁止區域內擺桌經營的,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
三是經營業戶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處50000以下的罰款;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處30000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來源:乳山發布)
值班總編:張軍濤
復審:王璐瑤
編輯:劉曉佳
復審:王璐瑤
編輯:劉曉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