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 1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威海市海洋牧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過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這部規范我市海洋牧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正式對外公布,并將于5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海威介紹,《海洋牧場管理條例》是省人大常委會統籌膠東經濟圈五市制定的省內首部區域協同立法法規。我市發布的《條例》將與膠東經濟圈其他四個設區的市協同推進海洋牧場管理工作。
??????據介紹,五市法規的題目統一為《海洋牧場管理條例》,均在條例中明確了五市建立海洋牧場規劃編制、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科技創新等海洋牧場管理協同推進機制,并在海洋牧場的安全要求、生態環保和海洋牧場平臺禁止登臨和撤離條件以及處罰標準等方面進行了協同,實現五市在監管標準、執法尺度上的統一。五市條例從2022年5月1日起同步實施。
??????《條例》內容共三十二條,分為總則、海洋牧場的規劃建設、生產經營和海洋牧場平臺的管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等六章。《條例》遵循科學規劃、生態優先、合理利用和安全有序的原則,規范海洋牧場管理,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科學管理建設,堅持規劃先行。《條例》規定了海洋牧場規劃編制的基本要求,提出編制海洋牧場規劃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遵循陸海統籌、科學布局、優化結構、完善功能的原則,并與海上交通、環境保護、海岸帶保護、海島保護、港口、旅游等規劃相銜接。同時,要加強海洋牧場管理的科學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鼓勵和支持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衛星遙感等先進技術手段,打造智慧型海洋牧場,推動海洋牧場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發展。
??????堅持生態優先,努力打造海上“綠水青山”。《條例》規定了在海洋牧場海域內從事養殖、捕撈和垂釣等生產經營活動時,要遵守相關技術規范、管理和法律規定,防止環境污染,并明確建設人工魚礁和實施增殖放流活動的基本要求,鼓勵通過建設人工魚礁和實施增殖放流等措施,養護近岸漁業資源,保護和修復海洋生態環境,推動海洋牧場綠色發展。
??????作為一種新興業態和新型裝備,海洋牧場平臺實現快速發展,加強海洋牧場平臺管理迫在眉睫。因此,《條例》將海洋牧場平臺管理相關內容單設專章予以明確規定。王海威介紹,《條例》規定了海洋牧場平臺應當經法定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檢驗合格證書、文書;《條例》還對海洋牧場平臺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提出要求。
??????同時,針對利用海洋牧場平臺從事觀光、垂釣、餐飲、娛樂等活動,《條例》提出了特殊要求,即保持人員值守瞭望、在顯著位置懸掛或者張貼安全須知、建立臨時登乘人員登離臺賬等。同時,《條例》中指出,海洋牧場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要對海洋牧場的生產經營和平臺運營的安全承擔主體責任,并詳細規定了臨時登乘人員的行為規范、惡劣條件下人員撤離和禁止登乘條件。
??????市海洋發展局四級調研員王旭明介紹,在目前海洋牧場建設基礎上,我市將在海洋牧場綠色生態發展、信息化建設、產業多元融合發展等方面重點發力,通過投放生態型人工魚礁、修復海藻場、增殖放流等措施,綜合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手段,建設集生產、觀光、垂釣、餐飲、娛樂、文化、科普等于一體的現代化漁業綜合體,推動海洋牧場現代化發展和規范化管理。(Hi威海客戶端記者 劉瑋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