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經開區社會工作部了解到,自2021年1月起,全面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標準。截至目前,經開區2648名困難群眾40.66萬元提標救助金全部發放到位。
據介紹,此次調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787元提高為每人每月866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88元提高為每人每月667元。
城市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024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169元;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765元提高為900元。全區城鄉集中和分散特困供養照料護理基準標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12089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6045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627元。
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2125元;散居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650元;重點困境兒童保障標準分別由每人每月980元提高為1540元。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一二級每人每月14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54元,三、四級每人每月113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25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一級每人每月135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49元,二級每人每月115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27元。
為及時精準將增發資金發放到每個困難群眾手中,經開區社會工作部迅速組織各鎮、街道民政部門,按月按人按增發標準加班加點精準測算,其中,城鄉低保394人,增發資金18.52萬元,城鄉特困供養人員79人,增發資金7.22萬元;孤兒2人,增發資金0.25萬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1人,增發資金1.25萬元;受艾滋病影響兒童4人,增發資金0.1萬元;重點困境兒童1人,增發資金0.23萬元;困難殘疾人238人,增發生活補貼1.58萬元;重度殘疾人1843人,增發護理補貼11.51萬元。目前,40.66萬元增發資金已全部及時足額撥付到困難群眾個人賬戶。(Hi威海客戶端記者 姜萍 通訊員 曲小健)
據介紹,此次調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787元提高為每人每月866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88元提高為每人每月667元。
城市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024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169元;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765元提高為900元。全區城鄉集中和分散特困供養照料護理基準標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12089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6045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627元。
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2125元;散居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650元;重點困境兒童保障標準分別由每人每月980元提高為1540元。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一二級每人每月140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54元,三、四級每人每月113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25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一級每人每月135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49元,二級每人每月115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27元。
為及時精準將增發資金發放到每個困難群眾手中,經開區社會工作部迅速組織各鎮、街道民政部門,按月按人按增發標準加班加點精準測算,其中,城鄉低保394人,增發資金18.52萬元,城鄉特困供養人員79人,增發資金7.22萬元;孤兒2人,增發資金0.25萬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1人,增發資金1.25萬元;受艾滋病影響兒童4人,增發資金0.1萬元;重點困境兒童1人,增發資金0.23萬元;困難殘疾人238人,增發生活補貼1.58萬元;重度殘疾人1843人,增發護理補貼11.51萬元。目前,40.66萬元增發資金已全部及時足額撥付到困難群眾個人賬戶。(Hi威海客戶端記者 姜萍 通訊員 曲小健)
值班總編:孫 鋒
復審:譚立勇
編輯:張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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