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記者 曲黎悅)1月5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威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介紹,全面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水平,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是我市此次制定《威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的出發點。
??????市司法局副局長于國勝介紹,《辦法》共7章71條,分為總則、應急準備、監測與報告、應急處置、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辦法》總結了近年間特別是疫情發生以來,我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經驗做法,全面系統規范了突發公共衛生應急全鏈條工作,為我市建設統一高效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供了法治保障。
??????“相較以往,此次出臺的《辦法》不僅明確了應急決定或命令的發布主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流程和責任主體,還在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創新醫保支付政策、落實‘四方責任’形成防疫合力三方面進行了制度創新。”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蘇允東表示。
??????《辦法》明確規范了應急預案、應急演練、應急處置場所、應急醫療救治網絡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等方面,旨在樹立起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常態化防控理念,著力加強應急準備工作。其中,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方面,《辦法》規定應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實行市、區兩級儲備,醫用物資按照日均消耗上限不少于1個月的數量進行儲備。儲備責任單位應每年向衛生健康部門報告應急物資儲備、使用情況。
??????《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報告機制,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提供重要保障。《辦法》規定應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平臺,由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維護管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監測信息進行核實后,認為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認為不構成的,應密切跟蹤事態發展;人民政府在接到主管部門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依法發布預警或者啟動應急響應。
??????明確分類處置制度,也是《辦法》中極為重要的部分。《辦法》指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成立相應層級應急指揮機構,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統一指揮、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向社會發布相關決定、命令、公告、通告的,應由本級人民政府作出并按照規定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在應急響應的啟動權限方面,根據《辦法》,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啟動四級應急響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重大、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市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在上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啟動二級或者一級應急響應。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般處置規定的基礎上,《辦法》還根據重大傳染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不同類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要求,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門規定,使應急處置措施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高效、有序的信息發布與管理是成功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必備條件之一。《辦法》強調了本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并對相關法律責任進行了強調和明確。
??????完善的保障措施是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基礎和前提,《辦法》從經費保障、宣傳教育、人才保障、中西醫協同、醫療保障、生活保障、聯防聯治、區域協作以及人員的補助獎勵和傷亡撫恤等方面規定了具體要求,為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支撐。此外,《辦法》對不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職責和義務行為的法律責任,也進行了強調和明確。(來源:威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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