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威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全市電梯按需維保和檢驗檢測改革試點暨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推進會。會議公布了《威海市電梯按需維保與檢驗檢測改革的實施方案》,標志著我市電梯“按需維保”和“檢驗檢測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根據要求,我市2020年底前,實施試點數量不低于全市在用電梯數量的30%;2021年底前,實施試點數量不低于全市在用電梯數量的70%;2022年底前,改革覆蓋全市所有在用電梯。
電梯維保由固定周期向按需維保轉變
“目前,所有電梯統一每半個月維保一次。改革后,電梯現場維保項目、內容和周期將根據物聯網監測系統功能或者維保模式、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制造單位要求、電梯實際情況、使用工況及維護保養說明書等彈性變化,但改革方案也規定了現場維保的底線,最長不超過3個月。這樣做既能鼓勵電梯新技術的應用,也能對維保資源進行更加合理的分配,本質上是為了提高電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市市場監管局特監科科長王濤介紹。
按需維保工作將按照安全分類、有序推進的原則開展,對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健全、維保單位星級高、非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優先納入試點范圍,其他電梯試點安全評價后逐步推進。
參與試點電梯維保單位必須按照“自我聲明+信用管理”要求,將企業維保工作標準和質量承諾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山東省電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務平臺上公開,質量承諾內容至少包括電梯故障率、停梯時間、救援時間等指標。
試點期間,市市場監管局將對試點電梯和試點單位加強監管,如果發現試點電梯故障率高且不再具備試點電梯基本條件,或發現試點維保單位未按照按需維保周期開展維護保養等行為,將責令試點電梯和試點維保單位退出。
由電梯檢驗向檢驗與檢測相結合轉變
“檢驗檢測改革,指不再實行電梯年檢均由政府部門檢驗機構開展的做法,而變成電梯年檢由政府部門檢驗機構和有資質的社會檢測機構交替實施的新模式,從而推動技術機構之間互相監督、共同保障電梯檢驗質量。”王濤表示。
方案對電梯檢驗檢測的周期做出了明確規定:新安裝電梯監督檢驗后6年以內,每3年檢驗1次,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內的電梯,每2年檢驗1次,在不實施檢驗的年份每年檢測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每1年檢驗1次、檢測1次。對于改造過的電梯,監督檢驗后視同新安裝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對于使用15年以上經重大修理的電梯,監督檢驗后視同使用6年以上電梯開展檢驗和檢測。對于辦理了停用手續的電梯,重新啟用時,不超過檢驗周期的,應當進行1次檢測;如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檢測后,再進行1次定期檢驗。
公眾場所電梯安責險今年全覆蓋
會議還對做好公眾聚集場所電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進行了相關部署。按照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電梯責任保險覆蓋率達50%以上,公眾聚集場所電梯安責險覆蓋率達100%。
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進一步強化電梯安全監管、落實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重要手段。該工作按照“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基本原則,采用統一保險責任、統一保險條款、統一保險費率、統一投保、統一理賠標準,做好公眾聚集場所電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電梯保險產品保費為100元/臺/年。安全責任險對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每人醫療費用責任限額、每人財產損失責任限額等11項情況做出了賠償標準。
◆新聞延伸:
公眾聚集場所電梯
是指學校、幼兒園以及醫療機構、車站、機場、客運碼頭、商場、餐飲場所、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賓館、影劇院、圖書館、兒童活動中心、公共浴池、養老機構等場所的電梯。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Hi威海客戶端記者 周穎)
值班總編:孫 鋒
復審:譚立勇
編輯:岳 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