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日報訊(記者 曲黎悅)8月13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10月1日起,我市將全面降低936項大型設備檢查、檢驗項目價格,下調費用總計1.141億元。
據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海寧介紹,此次價格調整降低了以磁共振、CT掃描項目為代表的大型設備檢查和檢驗類項目價格,提高了以技術勞務價值為主的項目價格。其中,適當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察、護理、手術、中醫類等820余項價格,上調費用總計1.156億元;對急性缺血性腦卒中靜脈溶栓治療等32個新增項目也制定了具體價格。
此次調整價格的醫療服務項目均屬于普通醫療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按醫院級別執行相應的醫療保險政策。價格調整過程中,我市還充分考慮臨床需要,按照“有進有出”的原則對可另行收費的一次性耗材目錄進行了動態調整,及時清理已淘汰、不合時宜的耗材,新增加70余項耗材。同時,明確規定,項目“除外內容”及材料目錄中對應類別規定的一次性材料可另行收費,在檢查、治療等過程不得再收取其他一次性材料費用,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耗材收費管理。
隨著我市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工作的不斷深入,參保群眾異地就醫更加便利。李海寧透露,日前,我市已正式出臺《威海市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管理辦法》。根據《辦法》,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居住備案手續后,可在居住地和參保地同時享受醫保待遇,年度費用累計計算。其中,參保人員在居住地就醫發生醫療費用,根據參保類型按規定予以報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居住地就醫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將按在我市同級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政策報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居住地就醫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按我市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政策報銷。
值得注意的是,參保人員若因突發危急癥異地就醫,需自住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向我市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并提供急診診斷證明,經審核符合異地急診的,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10%,剩余部分根據參保類型按規定予以報銷。對于按規定辦理了異地轉診備案手續的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與異地急診人員執行同樣的報銷政策。對經審核不符合異地急診條件的以及未按規定備案的異地就醫人員,個人首先負擔30%,剩余部分按照在我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政策報銷。
發布會上還公布了最新調整過的生育保險政策。自8月27日起,我市將不再統一設定具體的孕檢項目,取消現孕檢備案手續,參保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孕期檢查。參保人員的孕期檢查待遇,在生育時,與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一并結算。參保職工順產限額維持不變,剖宮產待遇限額由現行2800元提高到3800元。
根據2019年全省推開的兩險合并實施方案規定,我市參保職工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也有相應調整:參保職工連續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滿1年,可正常領取生育津貼。其中,生育時已參保但連續繳費不滿1年的,待連續足額繳費滿1年后,將由醫療保險基金補支生育津貼。同時,明確參保職工2019年10月24日之后生育的,因不符合原規定條件未領取生育津貼的參保職工,連續足額繳費滿1年后,可按本條規定向醫保部門申請補支。
同時,我市還正式明確了2020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全市參保企業及其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度的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仍按3269元執行,平均繳費基數和最高繳費基數均按山東省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確定,分別為5761元和17284元。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年度內已按公布的繳費基數正常繳費或補繳的,多繳納的差額部分予以退還。(來源:威海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