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上購物消費已經成為許多人的生活習慣。小到生活必需品,大到出行旅游、學習培訓等都可以在網上購買。在給人們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時,網絡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不良和不法信息傳播等也伴隨而來。
今年以來,威海市場監管部門加大互聯網違法廣告整治力度,查處互聯網違法廣告案件4件,有力打擊了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
互聯網違法廣告類型有哪些?
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
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藥和煙草的廣告。
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
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
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
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互聯網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審核查驗并登記廣告主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主體身份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
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
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配備熟悉廣告法規的廣告審查人員;有條件的還應當設立專門機構,負責互聯網廣告的審查。
關于互聯網違法廣告處罰規定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互聯網廣告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提供或者利用應用程序、硬件等對他人正當經營的廣告采取攔截、過濾、覆蓋、快進等限制措施。
2.利用網絡通路、網絡設備、應用程序等破壞正常廣告數據傳輸,篡改或者遮擋他人正當經營的廣告,擅自加載廣告。
3.利用虛假的統計數據、傳播效果或者互聯網媒介價值,誘導錯誤報價,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損害他人利益。(來源:威海市場監管)
值班總編:孫 鋒
復審:譚立勇
編輯:顧炳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