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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應急發布】
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擴散,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提醒您:
一、入境人員來威后,應主動申報登記,自覺接受檢驗檢疫、隔離觀察;
二、近期計劃來威的入境人員,其本人、親友應當提前48小時向目的地社區(村居)或單位報告其身份信息、入境時間、來威方式等情況;
三、所有入境人員來威后,應在到達目的地2小時內向所在社區(村居)、單位或集中隔離場所申報登記;截至3月14日入境未滿14日且未申報登記的人員,應于24小時內補報登記;
四、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住宿登記報告制度,社區(村居)、企業及學校等接待單位、出租房主、留宿人應按規定將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配合落實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員故意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根據情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有關社區(村居)、單位或個人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