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威海市新型規模經營主體發展,確保疫情期間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市農業農村局與省農擔公司威海管理中心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政擔合作支持我市新型規模經營主體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疫情期間農業信貸低保費、輕抵押、高補助等一系列優惠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支持對象
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小微農業企業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以及國有農場中符合條件的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等。
支持范圍
限定為糧食生產、畜牧水產養殖、菜果茶等農林優勢特色產業,農資、農機、農技等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田基礎設施,以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家庭休閑農業、觀光農業等農村新業態。
擔保額度
分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兩個標準,政策性標準為單戶在保余額為10—300萬元(含),非政策性標準為單戶在保余額為3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非政策性項目是指輻射面廣、帶動力強、與農戶利益聯結緊密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實施農田基本設施等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項目,不超過擔保總額的30%。
優惠措施
低保費。糧食生產及扶貧項目的擔保費率為1%,其他300萬元及以下政策性項目的擔保費率為1.5%,農業龍頭企業等貸款額在300(不含)—1000萬元之間的擔保費按2%收取。疫情期間新辦的擔保貸款業務,擔保費減半收取。
輕抵押。50萬元以下的項目,原則上不需提供資產抵押,以本人以及親屬、成年子女等的信譽提供反擔保即可。50萬元以上的項目,確實沒有抵押物的,不需提供抵押,但要根據誠信情況、經營狀況、還款能力情況等合理確定貸款規模,且反擔保措施必須充足。有抵押物的必須提供抵押。為支持糧食生產,疫情期間,糧食生產經營者新辦的擔保貸款業務,免抵押、免成年子女提供反擔保。
高補助。政策性擔保項目,還本付息后,市財政全額補助擔保費,省財政按基準利率的50%貼息,年綜合貸款成本最高3.48%,最低2.175%。疫情期間,所有新辦的政策性擔保貸款項目,省財政貼息率提高1個百分點,綜合貸款成本最高2.48%、最低1.175%。
聯系方式
環翠區:劉 燕 15606308956 王 勇8856315889
文登區:隋建明 15606309676 畢大川 13906306818
榮成市:畢可智 15666318921 馬晟升 15588307897 李思妤 13562135588
乳山市:李海波 15606308920 馮 彬 13869006110
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林淑萍 13863058869 王 勇 18856315889
經濟技術開發區:李 瑋 13061158330 王 勇 18856315889
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孫海建 15606313977 王 勇 18856315889
南海新區:曲云軍 15606309659 馮 彬 13869006110(來源:市農業農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