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榮成市落實上級文件精神,自今年1月1日起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一是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機制。根據國家、省規定和我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我市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其中: 65-74歲、75歲(含)以上的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分別提高5元、10元;新增年滿65歲、75歲的人員,自年滿的次月起,分別提高5元、10元。截止目前,我市65—74歲人員共有4.7萬人,全年增發282萬元;75歲以上人員共有4.5萬人,全年增發540萬元。全年財政需增加基礎養老金補貼822萬元。
二是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標準,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對選擇3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對選擇5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8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截止目前,我市選擇800元及以上繳費標準的共1.2萬人,全年財政需增加繳費補貼24萬元。(李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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