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設立勞動保障“紅黑名單”
從評比表彰、招標、上市等方面進行相應獎懲
威海新聞網11月26日訊 (記者 周穎 通訊員 滕瑞) 日前,市人社局出臺《威海市勞動保障“紅黑名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與2017年市人社局印發的《威海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實施細則》配套使用,對連續兩年被評為A級、C級的用人單位,分別列入勞動保障“紅名單”和“黑名單”,給予誠信激勵或實施聯合懲戒。
確定“紅黑名單”認定標準
威海市勞動保障“紅黑名單”是信用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根據《辦法》,我市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和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以及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本市行政區域內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都是威海市勞動保障“紅黑名單”管理的對象,統稱為被監管主體。
據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審理科科長叢萍萍介紹,威海市勞動保障“紅黑名單”認定,主要依據被監管主體遵守勞動用工、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務派遣、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進行。
《辦法》規定,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連續兩年被評為A級的;獲得縣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的,且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未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被查處的;應當列入勞動保障“紅名單”的其他情形三項中,有其中之一的被監管主體將被列入勞動保障“紅名單”,并作為聯合激勵對象,給予誠信激勵。
而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連續兩年被評為C級的;列入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范圍的;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未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以及工傷賠償金等費用的;應當列入“黑名單”的其他情形四項中,有其中之一的被監管主體將被列入勞動保障“黑名單”,并作為聯合懲戒對象,實施聯合懲戒。
對“紅黑名單”實施聯合獎懲
勞動保障“紅黑名單”的信息將按照相關程序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依法實施聯合獎懲。
《辦法》規定,對列入勞動保障“紅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在參加評優評先、評選勞模、和諧勞動關系等評比表彰活動及招標、公司上市等誠信評價進行勞動保障審核時,給予通過。除特殊專項檢查、舉報投訴專查等情況外,免于當年及次年日常巡視檢查和一般情況下的專項檢查;當年及次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實行網上申報,免于“雙隨機一公開”的抽查。
對列入勞動保障“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在參加評優評先、評選勞模、和諧勞動關系等評比表彰活動及招標、公司上市等誠信評價進行勞動保障審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并對其進行重點監控,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
“《辦法》實施后,對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可以給予更多優惠,減少執法干擾;對于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適當增加檢查頻次,并視情況實施聯合懲戒。” 叢萍萍表示,實施勞動保障“紅黑名單”制度后,還能夠對其他用人單位起到警示作用,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良好社會氛圍。
“紅黑名單”實行動態管理
《辦法》規定,勞動保障“紅黑名單”每季度發布一次,其中“紅名單”發布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黑名單”發布有效期最長為五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
“上了‘黑名單’,會受到聯合懲戒,處處受限。但是,如果被監管主體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就有機會移除‘黑名單’。相應地,如果‘紅名單’上的被監管主體出現違規行為,經核實后也將被移除‘紅名單’,并取消相關激勵措施。” 叢萍萍表示。
《辦法》中指出,在列入勞動保障“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尚未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前,暫不設定發布終止日期。列入“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后,及時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其履行信息,設定發布終止日期。發布期滿后,停止公開,轉為檔案保存。
列入勞動保障“紅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在發布期內存在本《辦法》中符合列入勞動保障“黑名單”規定情形,或被列入其它行業“黑名單”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從勞動保障“紅名單”中刪除。
另據了解,對擬被列入勞動保障“紅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有陳述申辯、提出不同意見的權利。根據《辦法》,勞動保障“紅黑名單”發布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門戶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擬被列入“紅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發出書面告知書。
被列入“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可在接到告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并提交證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在接到書面陳述申辯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并告知申請人。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逾期不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申請的視為放棄。對被列入“紅名單”的被監管主體,提出不同意見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關科室、單位會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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