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日報訊(記者 曲黎悅)2021年12月31日,市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我市醫療保障政策新調整的有關情況。目前,我市已形成“1+4+2”的醫保制度改革框架,明確六大改革任務,到2025年,我市將構建起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醫療保障體系,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據市醫保局副縣級干部、黨組成員于華偉介紹,“1+4+2”的醫保制度改革框架中,“1”是實現“1個目標”,即到2025年,構建起更加成熟定型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4”是健全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四個機制;“2”是優化醫藥服務供給和醫保公共服務兩個支撐。六大改革任務則指建立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全面落實醫保待遇清單制度,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發展商業醫療保險,深化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和持續提升醫保公共服務能力。
??????我市參保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不再要求連續繳費
??????聚焦參保群眾反映的堵點痛點,我市對《威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進行了建立職工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優化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結構、調整最低繳費年限規定、優化職工繳費和補繳政策、調整職工的待遇等待期等政策共五方面的修訂,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修訂后,我市參保職工的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由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將不再要求連續繳費,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在我省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的,即可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現執行的政策,在2025年底省里規定的政策統一期之前仍然有效,實行新舊政策并行,可由職工自愿選擇最有利于自己的政策。
??????優化職工繳費和補繳政策方面,修訂后,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醫保費,將由原規定的每年度一次性繳納,調整為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選擇按月繳費。職工退休時醫保達不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則由現規定的一次性補繳,調整為在我省繳費滿10年的人員,既可以一次性補繳,也可以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后,繼續逐年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在繼續逐年繳費期間,還可以隨時一次性補齊剩余年限的基本醫保費。而目前已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未享受醫保待遇的職工,也可按新政策繳費后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同時,自2022年起,職工補繳及繼續繳費的,統一先固定以2021年執行的平均繳費為基數,且今后不隨每年平均繳費基數增長,待以后某個年度的最低繳費基數增長到高于固定基數時,再統一按每年最低繳費基數執行。
??????修訂后,首次參保人員的待遇等待期,也將由原規定的3個月調整為自實際繳費次月起享受待遇;職工3個月內轉移接續醫保關系并補齊欠費的,由原來的不享受待遇調整為享受醫保待遇;居民醫保改參職工醫保時,職工醫保待遇由原規定的3個月后享受調整為自次月起享受,期間的居民醫保待遇享受至其參加職工基本醫保之月底等。
??????參保人員外出就醫個人首先自付比例統一為10%
??????針對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政策,此次調整在將異地就醫人員歸并整合分為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兩大類的基礎上,不僅對臨時外出就醫保障政策進行了優化,還對異地長期居住的保障政策進行了調整。
??????其中,臨時外出就醫保障政策方面,此次優化后,參保人員外出就醫不再需要由醫院辦理轉診轉院手續,也不需提交任何證明材料,屬于省內跨市就醫的直接到醫院辦理手續即可,治療費用由醫院直接聯網結算;屬于跨省就醫的,仍需辦理備案,但可通過市醫保局官方網站等進行“網辦”“掌辦”,也可到經辦服務單位現場辦,還可通過服務電話、微信號等渠道靈活辦理。
??????同時,我市還提高了參保人員外出就醫的報銷水平。參保人員外出就醫醫療費用的個人首先自付比例統一為10%,對參保居民按規定扣除個人首先自付比例后的剩余部分費用,將由原來統一按照在我市三級醫院就醫報銷比例報銷,調整為在我市同級別醫院治療的報銷比例報銷。
??????異地長期居住的保障政策方面則進行了簡化備案手續和調整待遇政策兩大調整。其中,簡化備案手續方面,參保人員申請異地長期居住的,將不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全部實行承諾備案制,也可通過“網辦”“掌辦”和現場辦等各種渠道辦理。
??????待遇調整方面,異地長期居住的參保居民在備案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將按在我市同級別醫院治療的報銷比例報銷;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備案未滿6個月)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可通過提交備案就醫地戶籍證明、居住證或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后,申請將異地就醫備案變更回參保地,享受與參保地同等的醫保待遇,年度醫療費用累計計算。未提供上述有關證明材料,單純采用個人承諾方式備案的,在備案就醫地以外就醫的,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待遇政策執行。同時,我市還取消了現行的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只能選擇1家門診慢特病定點醫療機構的限制。(來源:威海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