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新聞發布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新聞發布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實現新聞發布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現就全市新聞發布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遵循新聞規律和國際慣例,逐步形成組織健全、職責分明、管理有序、運轉高效的新聞發布制度,使新聞發布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軌道,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主要內容、形式和實施范圍
1.新聞發布的內容。
(1)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重要決定等;市里出臺的重要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全市一個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市直各部門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重要活動。
(2)針對社會關注的重大熱點問題,闡明市政府或相關部門主張。
(3)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等突發公共事件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介紹事件情況、政府舉措和公眾防范措施等。
(4)針對外界對我市及有關部門、單位工作產生的誤解、疑慮以及歪曲真相的謠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
(5)其它需要發布的事項。
2.新聞發布的形式。
以新聞發布會形式為主。新聞發布會分三個層次:
(1)威海市人民政府或以威海市人民政府名義由若干相關部門圍繞同一主題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以威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政府新聞發布廳,下同)為平臺,主要發布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向社會發布的重大事項。
(2)市直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可使用威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平臺,或冠以本部門新聞發布會的名稱,向社會發布重要事項。
(3)各市區、開發區、工業新區以及大企業舉行新聞發布會,應建立自己的新聞發布平臺,同時接受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指導。同時,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召開記者招待會、通氣會,組織記者專題采訪,答復記者電話、傳真和電子問訊,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信息等形式向社會發布新聞。
3.新聞發布的對象。
市直新聞單位、市重點新聞網站、上級新聞單位駐威分支機構及其他有關依法批準的新聞媒體,都可以派記者參加新聞發布會。必要時,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可邀請國內外主要媒體和境外駐華記者參加。新聞發布活動主辦者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發布周期和發布次數。如遇突發事件、重大活動、重要政策措施等可隨時發布。
4.新聞發布的實施范圍。
市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全面實施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及其他相關部門新聞發布活動,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配合組織。
三、組織實施
1.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研究協商,選定主題,擬定方案。新聞發布稿件及有關材料,由市政府有關部門起草,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市政府辦公室審定,由市政府領導同意后發布。新聞發布會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辦,市政府辦公室或有關部門協助。根據需要,市政府外事辦公室負責安排外語翻譯。市政府新聞發布會所需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2.市直部門新聞發布會。由部門負責選定主題,準備相關資料,填寫《威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審批登記表》,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在新聞發布會前3個工作日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查同意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將通知或組織媒體記者進行采訪報道。在新聞發布過程中,主辦單位要安排相關人員對新聞發布現場拍照。新聞發布會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提起新聞發布的單位要將有關材料進行整理,同時編寫1500字左右的簡報,并報送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3.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會。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按照《威海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實施方案》(威辦發〔2009〕12號文)和《威海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威政辦發〔2009〕10號文)規定的程序,成立應急協調指揮機構并組織新聞發布。事發地黨委、政府和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部門,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將有關情況通報市委宣傳部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內,本著“快講事實,慎講原因”的原則,先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掌握輿論主動權,隨后適時發布經初步核實的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避免、縮小和消除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為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針對涉消除不良影響及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此外,要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四、管理要求
1.新聞發布會審批。所有新聞發布會要按照報批程序,經批準授權后方可實施。邀請境外媒體參加新聞發布活動,應先報請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并應到市臺辦或外辦辦理相關手續。在市外、境外、國外舉辦新聞發布活動,要經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登記備案。企業新聞發布活動,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由市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機構按程序報批。對因違反新聞發布審批程序而造成不良影響的,特別是在社會輿論熱點和突發公共事件等新聞發布中,因瞞報、緩報、謊報等導致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2.媒體采訪紀律。參加威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的新聞機構和記者應事先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并及時向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反饋發稿情況;采訪人員應遵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工作人員安排;外國記者、港澳臺等國外、境外記者采訪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
3.新聞報道要求。新聞單位要高度重視對新聞發布會所發布內容的宣傳報道,在時段、版面、篇幅上作出重點安排,力爭達到最佳宣傳效果。未經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擅自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單位不得派記者參加,不允許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報道其內容。新聞單位根據發布會內容發出的有關新聞,需在報道開頭寫明“據××新聞發布會透露”或“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對違反要求刊發虛假新聞的新聞單位和個人,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五、規范新聞發言人制度
1.新聞發言人的設立。市政府設立3名新聞發言人,確定1名聯絡員。市直有關部門設立1名新聞發言人,由部門負責人擔任;確定1名聯絡員,協助部門新聞發言人工作。新聞發言人和聯絡員要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果人員發生變動,要及時進行重新登記備案。
2.新聞發言人的職責。代表政府或部門及時闡釋有關政策,回應社會和媒體關注的問題;組織人員撰寫新聞發布會稿件,編寫預案,擬定宣傳口徑;協助主要負責人處理新聞事務;組織并主持新聞發布會等。
3.新聞發言人的管理。各部門確定的新聞發言人要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應變能力,熟悉全面情況,能夠充分發揮新聞發言人的作用。一般情況下,新聞信息由新聞發言人發布,也可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發布,必要時可邀請市領導直接發布。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發言人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有計劃地對全市新聞發言人進行培訓。各級黨校要在舉辦的干部培訓班中開設相關課程,不斷增強領導干部的媒體意識和引導輿論能力。
六、組織領導
全市新聞發布工作由市委宣傳部統一領導,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市新聞發布工作的主管部門為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成立市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研究解決新聞發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通報有關情況,審定新聞發布計劃,統籌安排重大新聞發布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具體負責有關事項的協調、組織和落實。各級各部門和各級宣傳部門、新聞單位要高度重視新聞發布工作,深刻認識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積極主動、及時準確地做好輿論引導工作,不斷提高新聞宣傳工作水平,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