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醒:你現在瀏覽的內容來源于威海新聞網
請訪問原網站:www.hztqag.com/威海新聞網10月15日訊(記者 李林)昨日,記者從市醫保局了解到,為規范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義務監督員的聘任和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提高我市醫療保障水平,我市出臺《威海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義務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據市醫保局工作人員介紹,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義務監督員,是指通過市醫保局公開選聘和定向選聘,自愿參與威海市醫療保障工作義務監督的社會各界人士。社會義務監督員的選聘分為公開選聘和定向選聘兩種方式。其中,公開選聘,申請人根據市醫保局的聘請信息,自愿報名并提出書面申請,由市醫保局根據申請人的學歷、專業、從事的工作、年齡結構等情況審核選聘。定向選聘,市醫保局協調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分別推薦行風點評員、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若干名。
社會義務監督員主要工作職責是,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政策、醫療保障知識;對市醫保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廉潔自律、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社會監督;對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供醫保服務、使用醫保基金,以及參保人員獲取醫保待遇等進行社會監督;向市醫保局反映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約、違紀行為等。
“社會義務監督員的聘任期為二年,聘任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續聘,到期未續聘的則自然解聘。”工作人員表示,為更好發揮社會義務監督員的作用,《辦法》規定建立聯系制度和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社會義務監督員座談會,聽取社會義務監督員履行社會監督過程中收集的信息以及意見和建議。咨詢電話:0631-5860108
![]() |